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应该去什么地方办理?
更新日期:2018-07-17 22:45:52
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应该去什么地方办理?
早在1991年4月,国家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劳动部就发布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分工通知。三资本和私营企业职工及其他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由劳动部负责;全部不是城镇户口的公民,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食(包括乡镇企业就业)的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
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应该去什么地方办理?
长期以来,劳动部负责的都是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但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 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8号),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是归属于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全国的社会保险业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一些部门负责,地方的业务
则由省(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的相应部门负责,直接与企业和个人相连接的业 务处理则由设在系统内部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局)办理。
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社会保险基金。 也有些地区由税务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分工合作,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