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如何管理建筑劳务的有序流动?
更新日期:2018-06-19 14:30:47
政府部门如何管理建筑劳务的有序流动?
20世纪80年代中期,建筑企业采用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派遣的农村建设队伍。根据原劳动和人事部、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部1984年颁布的“聘用农民承包工人和使用农村建设队伍暂行规定”的要求,企业使用农村建设队伍必须经地方政府批准。双方必须签订合同。
使用方式包括单纯提供劳务, 分部分项承包工程,包工包料包费用或联合生产经营。
农村建筑队承柯施T任务, 必须持营业执照,领取施工许可证。双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 开户银行。
企业对使用的农村建筑队,要在技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给予 帮助、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建筑业推行项目管理,实行管理层和作业层“两 层分离”后,为了引导企业合理使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保证建筑劳务有序流动,原 建设部、农业部等部委在全国推行建筑劳务基地建设,由劳务输出地各级建设主管 部门与工程所在地政府密切配合,并与大型建设施工企业建立了定向输送务工人员 的合作关系。设立建筑劳务基地的劳务输出大省强化了技能培训、市场分析等一系 列管理,并向工程所在地派出了办事机构,加强对派出劳务队伍的协调和服务。同 时,大力发展本省的“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劳动力从事建筑业。总的来看,这一 阶段,建筑劳务是在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控和企业的有效管理下有序 流动的。